为了保证原始凭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,防止不符合填制要求的原始凭证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,必须由会计部门对一切外来的和自制的原始凭证进行严格的审核。原始凭证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:
(1)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、合规、合理
审核时应以国家颁布的现行财经法规、财会制度以及本单位制定的有关规则、预算和计划为依据,审核经济业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,有无弄虚作假、违法乱纪、贪污舞弊的行为;审核经济活动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标准,是否履行规定的手续,有无背离经济效益原则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。
(2)审核原始凭证的填制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
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需的基本内容,所有项目是否填写齐全,有关单位和人员是否已签字盖章;其次要审核凭证中所列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,大、小写金额是否相符,数字和文字是否清晰等。
原始凭证的审核,是一项十分细致而严肃的工作,必须坚持原则,依法办事。对于不真实、不合法的原始凭证,会计人员有权不予受理,并要向单位负责人报告;对于记载不准确、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,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、补充。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,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账的依据。